
曹丕传
曹丕,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187年)。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文皇帝讳丕,字子桓,武帝太子也。中平四年冬,生于谯。”《水经注》卷二十三:“沙水自南枝分,北径谯城西而北注濄……城东有曹太祖旧宅,所在负郭对廛,侧隍临水。《魏书》曰:‘太祖作议郎,告疾归乡里,筑室城外。春夏习读书传,秋冬射猎以自娱乐。’文帝以汉中平四年生于此。”又《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卞皇后生文皇帝。”《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裴注引《魏书》:“(卞)后以汉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齐郡白亭。”《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年二十,太祖于谯纳后为妾。”然而杨栩生在《曹丕生年一辨》中曾对曹丕生于中平四年有所质疑,通过《典论·自叙》中曹丕学射、乘马得脱张绣等处,以及《柳赋》序中对曹丕本人年龄的记载推论出曹丕生于中平五年。对此,洪顺隆撰《论曹丕的出生年代——与大陆学者杨栩生〈曹丕生年一辨〉商榷》[1]一文回应,逐条讨论了杨文中的观点与证据,说理比较充分、客观。
丕妻生年可考者有甄后、郭后。《三国志·魏书·甄后传》:“文昭甄皇后,中山无极人,明帝母,汉太保甄邯后也,世吏二千石。父逸,上蔡令,后三岁失父。”裴注引《魏书》:“逸娶常山张氏,生三男五女。长男豫,早终。次俨,举孝廉,大将军掾、曲梁长。次尧,举孝廉。长女姜,次脱,次道,次荣,次即后。后以汉光和五年十二月丁酉生。每寝寐,家中仿佛见如有人持玉衣覆其上者,常共怪之。逸薨,加号慕,内外益奇之。后相者刘良相后及诸子,良指后曰:‘此女贵乃不可言。’后自少至长,不好戏弄。”《世说新语·惑溺》刘注引《魏略》:“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娶甄会女。”《三国志·魏书·郭后传》:“文德郭皇后,安平广宗人也,祖世长吏。后少而父永奇之曰:‘此乃吾女中王也。’遂以女王为字。早失二亲,丧乱流离,没在铜鞮侯家。”裴注引《魏书》:“父永,官至南郡太守,谥敬侯。母姓董氏,即堂阳君,生三男二女,长男浮,高唐令。次女昱,次即后。后弟都,弟成。后以汉中平元年三月乙卯生,生而有异常。”
有关曹丕的生平,除《三国志》有记载外,今人有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张可礼先生《三曹年谱》等,可资参考。
曹丕幼年学射、骑马,青少年时期多次随父从征。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八载丕《典论·自叙》:“余时年五岁,上以四方扰乱,教余学射,六岁而知射。又教余骑马,八岁而知骑射矣。以时之多难,故每征余常从。”又言:“生于中平之季,长于戎旅之间,是以少好弓马。”
曹操主张让年轻人在军旅中成长,锻炼意志品质。曹丕、曹植、曹熊等曹家子弟皆有早年从征之经历。其中有关曹丕从征的事件,史料中记载主要有以下六次。
其一,建安二年(197年)。曹丕从征时间较早,今可确定曹丕最早从征张绣时年仅十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年)正月,公到宛。张绣降,既而悔之,复反。公与战,军败,为流矢所中,长子昂、弟子安民遇害。”裴注引《魏书》:“公所乘马名绝影,为流矢所中,伤颊及足,并中公右臂。”又注引《世语》:“昂不能骑,进马于公,公故免,而昂遇害。”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八载丕《典论·自叙》:“建安初,上南征荆州,至宛。张绣降,旬日而反。亡兄孝廉子修,从兄安民遇害。时余年十岁,乘马得脱。”陆侃如认为“十岁”是“十一岁”之误,此论证据不足。考曹丕中平四年冬出生,建安二年初时,曹丕虚岁只有十年余三四月,未至十一,可知《典论·自叙》无误。
其二,建安八年(203年)。是年曹丕从征至黎阳,并作《黎阳作》四首。诗中“千骑随风靡,万骑正龙骧,金鼓震上下,干戚纷纵横”等句,写出征行军,雄壮威武。又诗中有“朝发邺城,夕宿韩陵”,“行行到黎阳”等句,知此次行军是由邺城往黎阳。《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七年)绍自军破后,发病呕血,夏五月死。小子尚代,谭自号车骑将军,屯黎阳。秋九月,公征之,连战。谭、尚数败退,固守。八年……夏四月,进军邺。五月还许,留贾信屯黎阳。”同年又载:“冬十月,到黎阳。”他处不见曹军征行黎阳之记载。
其三,建安十三年至十四年(208—209年)。是年曹丕随曹操南征荆楚,又东征合肥。作《述征赋》、《浮淮赋》。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丕《述征赋》:“建安之十三年,荆楚傲而弗臣,命元司以简旅,予愿奋武乎南邺……”又《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四年春三月,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秋七月,自涡入淮,出肥水,军合肥。辛未,令曰……十二月,军还谯。”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丕《浮淮赋》:“建安十四年,王师自谯东征,大兴水运,泛舟万艘。时予从行,始入淮口,行泊东山……乃作斯赋云……”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又载丕《感物赋》,其序曰:“丧乱以来,天下城郭丘墟,惟从太仆君宅尚在。南征荆州还过乡里,舍焉,乃种诸蔗于中庭。涉夏历秋,先盛后衰,悟兴废之无常,慨然永叹,乃作斯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四年)十二月,军还谯。”陆侃如认为此赋作于建安十三年南征荆楚时,与《述征赋》写作时间相近;张可礼认为此赋当作于建安十四年十二月曹操还谯后。二说孰是,暂无法定夺,待考。
其四,建安十七年至十八年(212—213年)。是年曹操征孙权,军谯,丕、植皆从之,二人各作《临涡赋》为记。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丕《临涡赋》:“上建安十八年至谯,余兄弟从上拜坟墓……为临涡之赋曰……”《临涡赋》有“萍藻生兮散茎柯,春水繁兮发丹华”句,可据此推知曹操军谯在春天。
其五,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是年曹操又东征孙权,曹丕从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一年)冬十月,治兵,遂征孙权,十一月至谯。”《三国志·魏书·甄皇后传》注:“二十一年,太祖东征,武宣皇后、文帝及明帝、东乡公主皆从,时后以病留邺。”
由此可见,曹丕在建安二十二年被定为魏太子之前,从征军旅是其最为主要的社会活动,纵贯于他早年生活之始终。这对曹丕视野的广度与思想的深度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不论是考察曹丕的思想发展、文学观念还是政治策略,曹丕的从征经历都是不容忽视的一个考察因素。
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年),曹丕年八岁,能属文,百家之言,靡不毕览。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引《魏书》:“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八载丕《典论·自叙》:“余是以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备览。”
汉献帝建安七年(202年),蔡琰赎归,重嫁董祀,丕作《蔡伯嘈女赋》。
《后汉书·列女传》:“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祀为屯田都尉。”《后汉书·列女传》本传又说:“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即《悲愤诗》也。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丕《蔡伯喈女赋序》:“家公与蔡伯喈有管鲍之好,乃命使者周近持玄璧于匈奴,赎其女还,以妻屯田都尉使者。”当作于蔡琰赎归时。
建安九年(204年),曹丕至邺,纳甄氏。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九年)八月,审配兄子荣夜开所守城东门内兵。配逆战,败,生禽配,斩之,邺定。”《三国志·魏书·后妃传》:“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纳之。熙出为幽州,后留养姑。及冀州平,文帝纳后于邺,有宠,生明帝及东乡公主。”裴注引《魏略》:“熙出在幽州,后留侍姑。及邺城破,绍妻及后共坐皇堂上。文帝入绍舍,见绍妻及后。后怖,以头伏姑膝上,绍妻两手自缚。文帝谓曰:‘刘夫人云何如此?’令新妇举头,姑乃捧后令仰。文帝就视,见其颜色非凡,称叹之。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取。”又引《世语》曰:“太祖下邺,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妇人被发垢面垂涕,立绍妻刘后。文帝问之,刘答是熙妻。顾擥发髻,以巾拭面,姿貌绝伦。既过,刘谓后:‘不忧死矣。’遂见纳,有宠。”
当时争甄氏的,据载还有曹操与曹植。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七对于《魏略》的记载说:“按此史氏之饰辞也。《世说·惑溺》篇云:‘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曰:“五官中郎将已将去。”公曰:“今年破贼正为奴!”’此当得其实也。”陆侃如认为曹操曾与关羽争尹氏,又曾纳何晏母,很有可能亦有纳甄氏之意,但此论只为陆氏推测,无有证据。张可礼认为若操确为甄氏而攻邺,则克邺后必会坚纳甄氏,丕亦不敢违其父命而私纳之,此论可从。至于曹植的传说则见《文选》卷十九《洛神赋》李善注引记:“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陆侃如认为曹植此时十三岁,而甄氏年已二十三,互相爱恋的可能性似乎很小。但亦有学者高度重视李善注的史料价值,对此说法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就现在看来,赞同植甄恋情的学者有王玫、木斋等;认为植甄恋情不足信的学者有陆侃如、张可礼等。
曹操为曹丕迎娶甄氏后,孔融作书与操,嘲讽此事。《后汉书·孔融传》:“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曹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融乃与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不悟,后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曹丕性好游猎。建安十年(205年),猎于邺西。
《三国志·魏书·曹真传》:“曹真字子丹,太祖族子也……太祖哀真少孤,收养与诸子同,使与文帝共止。常猎,为虎所逐,顾射虎,应射而倒,太祖壮其鸷勇。”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八载丕《自叙》:“夫文武之道,各随时而用,生于中平之季,长于戎旅之间,是以少好弓马,于今不衰。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日多体健,心每不厌。建安十年,始定冀州,濊貊贡良弓,燕代献名马。时岁之暮春,句芒司节,和风扇物,弓燥手柔,草浅兽肥。与族兄子丹猎于邺西,终日手获麋鹿九,雉兔三十。”曹丕性好游猎,史料多有记载,谏臣如崔琰、王朗、鲍勋等,多有劝诫。
《三国志·魏书·崔琰传》:“(建安十一年)太祖征并州,留琰傅文帝于邺。世子仍出田猎,变易服乘,志在驱逐。琰书谏曰……世子报曰:‘昨奉嘉命,惠示雅数,欲使燔翳捐褶。翳已坏矣,褶亦去焉。后有此比,蒙复诲诸。’”又《古文苑》卷七章樵注引挚虞《文章流别论》:“建安中,魏文帝从武帝出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玚、刘桢并作。”曹丕称帝后,游猎活动更加频繁。《三国志·魏书·王朗传》:“及文帝践阼,改为司空,进封乐平乡侯。时帝颇出游猎,或昏夜还宫,朗上疏曰:‘……近日车驾出临捕虎,日昃而行,及昏而反,违警跸之常法,非万乘之至慎也。’帝报曰:‘览表,虽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相如陈猛兽以戒汉武,未足以喻。方今二寇未殄,将帅远征,故时入原野以习戎备。至于夜还之戒,已诏有司施行。”《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甲戌校猎至原陵。”又《三国志·魏书·鲍勋传》:“文帝受禅,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勋停车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如何在谅闇之中,修驰骋之事乎……’帝手毁其表而竞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勋抗辞曰:‘夫乐,上通神明,下和人理,隆治致化,万邦咸。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况猎,暴华盖于原野,伤生育之至理,栉风沐雨,不以时隙哉……虽陛下以为务,愚臣所不愿也。’……帝怒作色,罢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又《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四年)秋八月……辛未,校猎于荥阳,遂东巡。”由以上材料可见,曹丕称帝后出猎愈加频繁,且一己之愿愈加果决,不能听得群臣劝阻。与曹操未卒前的谦逊姿态相对照,曹丕对群臣进谏的态度已发生较大的变化。
建安十一年(206年),曹丕妻甄氏生子叡。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年十五,封武德侯。”《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五月)封王子叡为武德侯。”故可推知曹叡生于建安十一年。《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明皇帝讳叡,字元仲,文帝太子也。生而太祖爱之,长令在左右。”裴注引《魏书》:“帝生数岁而有岐嶷之姿,武皇帝异之,曰:‘我基于尔三世矣。’每朝宴会同,与侍中近臣并列帷幄。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又引《魏略》曰:“文帝以郭后无子,诏使子养帝。帝以母不以道终,意甚不平。后不获已,乃敬事郭后,旦夕因长御问起居,郭后亦自以无子,遂加慈爱。文帝始以帝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为嗣,故久不拜太子。”引《魏末传》曰:“帝常从文帝猎,见子母鹿。文帝射杀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从,曰:‘陛下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树立之意定。”
建安十三年(208年),丕为赵温所辟,不行。随曹操南征,作《述征赋》。又遇曹冲早卒,作《曹苍舒诔》。
《后汉书·献帝纪》:“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赵温免。”又《赵典传》:“典兄子谦,谦弟温……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忠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是岁卒,年七十二。”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七载《曹苍舒诔》:“惟建安十有五年五月甲戌,童子曹苍舒卒。”注:《艺文类聚》作〔有〕二。《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邓哀王冲字仓舒……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年代记载颇为悖乱,而学者多取以陈寿所记为准,今从之。
随操南征事见曹丕“青少年时期多次随父从征”条。
建安十六年(211年),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留守谯,作《感离赋》。此时曹丕博延英儒,天下亦纷然向慕,曹门之下宾客如云。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又《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建安十六年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二:“《后汉书·百官志》云: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主五官郎。赵一清曰:魏晋更无其官,殆以曹丕始居之,故废耳。”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感离赋》:“建安十六年上西征,余居守,老母诸弟皆从,不胜思慕,乃作赋曰……”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始文帝为五官将,及平原侯植皆好文学。粲与北海徐幹字伟长、广陵陈琳字孔璋、陈留阮瑀字元瑜、汝南应玚字德琏、东平刘桢字公幹并见友善。”又《王粲传》裴注引《魏略》载曹丕《又与吴质书》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同舆,止则接席;何尝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晋书·阎缵传》引缵上书曰:“昔魏文帝之在东宫,徐幹、刘桢为友,文学相接之道并如气类。”《初学记》卷十引《魏文帝集》:“为太子时,北园及东阁讲堂,并赋诗,命王粲、刘桢、阮瑀、应玚等同作。”可知此时曹丕与建安文士的思想、生活交往相当密切。
此时为曹丕所延者,还有邯郸淳、邴原等人。《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注引《魏略》:“时五官将博延英儒,亦宿闻淳名,因启淳欲使在文学官属中。”建安十九年,邯郸淳引为临淄侯曹植文学。又《三国志·魏书·邴原传》裴注引《原别传》:“原亦自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魏太祖为司空,辟原署东阁祭酒。……太祖曰:‘孤反,邺守诸君必将来迎,今日明旦,度皆至矣。其不来者,独有邴祭酒耳!’言讫未久,而原先至。门下通谒,太祖大惊喜,擥履而起,远出迎原曰……谒讫而出,军中士大夫诣原者数百人……自是之后,见敬益重。”
有关“南皮之游”的时间问题,现可认为游南皮是在建安十六年至十七年之间。卢弼《三国志集解》于《与吴质书》引《太平寰宇记》:“《魏志》:文帝为五官中郎将,射雉于南皮,即此。宴友台在县南二十五里,与吴质重游南皮,筑此台友,故名焉。”俞绍初先生《建安七子年谱》亦从《太平寰宇记》之说。而曹道衡先生提出南皮之游在建安十年的意见,认为“丕于建安十六年正月为五官中郎将,至二十年驻孟津四年间,频繁忙碌于从征、驻守,远赴离邺城五百里外之南皮射雉,纵有豪兴,亦未必有余暇也”。此论流于推测,值得商榷。
建安十七年(212年),曹丕作《答繁钦书》、《叙繁钦》、《登台赋》;阮瑀卒,丕作《寡妇赋》及《诗》以慰其妻;从征吴,与荀彧论射。
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九十三载录繁钦《与魏太子书》:“正月八日壬寅,领主簿繁钦,死罪死罪。近屡奉笺,不足自宣。顷诸鼓吹,广求异妓,时都尉薛访车子,年始十四,能喉啭引声,与笳同音。白上呈见,果如其言。”《全三国文》卷七载录曹丕《答繁钦书》:“顷守宫王孙世有女曰琐……固非车子喉转长吟所能逮也。”
《全三国文》卷七又载《叙繁钦》:“上西征,余守谯,繁钦从。时薛访车子能喉啭,与笳同音。”陆侃如认为此二文皆为十七年正月接繁钦信后,曹操东还前曹丕所作,今从之。又卷四载《登台赋》序:“建安十七年春,游西园,登铜雀台,命余兄弟并作。”
《三国志·魏书·阮瑀传》:“瑀以十七年卒。”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丕《寡妇赋》序:“陈留阮元瑜与余有旧,薄命早亡。每感存其遗孤,未尝不怆然伤心,故作斯赋,以叙其妻子悲苦之情。命王粲并作之。”
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载丕《寡妇诗并序》:“友人阮元瑜早亡,伤其妻孤寡,为作此诗。”诗与赋当同时作。
曹操南征,丕从行。《全三国文》卷八载丕《自叙》:“后军南征,次曲蠡,尚书令荀彧奉使犒军,见余,谈论之末,彧言:‘闻君善左右射,此实难能。’余言:‘执事未睹夫项发口纵,俯马蹄而仰月支也。’彧喜笑曰:‘乃尔!’余曰:‘埒有常径,的有常所,虽每发辄中,非至妙也。若夫驰平原,赴丰草,要狡兽,截轻禽,使弓不虚弯,所中必洞,斯则妙矣。’时军祭酒张京在坐,顾彧拊手曰:‘善。’”荀彧于此年卒,年五十。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丕纳郭氏。是年曹操出猎,曹丕从,作《愁霖赋》,又作《校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玚、刘桢并作。
《三国志·魏书·郭后传》记载:“太祖为魏公时,得入东宫。后有智数,时时有所献纳。文帝定为嗣,后有谋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曰:‘……今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巨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为魏公。……其以丞相领冀州牧如故。又加君九锡,其敬听朕命……’”荀攸、钟繇、毛玠、刘勋、王粲、王朗、杜袭、曹洪等亦加劝进,曹操受命,详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八年裴注引《魏书》。故将丕纳郭后事系于此年。
《愁霖赋》:“将言旋乎邺都。”曹丕不称邺为魏都或魏京,而称邺都,似在曹操未为魏公时。魏公以后,便称邺为魏都或魏京了。观曹植《朔风诗》、《王仲宣诔》可证。则此赋写作时间必在建安十九年以前。考《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七年冬十月,操东征孙权,据丕《临涡》序,丕、植随行,十八年夏四月返邺。曹植《愁霖赋》云“迎朔风而爰迈兮”,可以设想,丕、植二赋当同作于建安十八年返邺途中。
《古文苑》卷七章樵注引挚虞《文章流别论》:“建安中,魏文帝从武帝出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玚、刘桢并作。琳为《武猎》,粲为《羽猎》,玚为《西狩》,桢为《大阅》。”其中王粲《羽猎赋》:“相公乃乘轻轩,驾四骆,驸流星,属繁弱,选徒命士,咸与竭作。”又有应玚《西狩赋》:“时霜凄而淹野,寒风肃而川逝。草木纷而摇荡,鸷鸟别而高厉。既乃拣吉曰,练嘉辰。清风矢戒,屏翳收尘。于是魏公乃乘雕辂,驷飞黄,拥箫钲,建九斿,按辔清途,飒沓风翔。”可知曹操出猎是在曹操封魏公之后的秋季。《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九年)秋七月,公征孙权……冬十月,屠枹罕,斩建,凉州平。公自合肥还。”又言:“二十年春……三月,公西征张鲁,至陈仓……二十一年春二月,公还邺。”又言:“(建安)二十一年……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自建安十九年秋季至进爵魏王之前,曹操一直忙于战事,田猎可能性不大,故将曹丕《校猎赋》写作时间暂定于建安十八年深秋。
建安二十年(215年),作《柳赋》、《与钟繇书》、《与吴质书》及《孟津诗》等。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载《柳赋》序:“昔建安五年,上与袁绍战于官渡,是时余始植斯柳。自彼迄今,十有五载矣。”王粲、陈琳均有《柳赋》。陆侃如认为建安二十年丕在孟津,粲、琳随操西征,故将此赋写作时间系于建安十九年。刘知渐先生《建安文学编年史》将植柳事系于此年。宋战利在《曹丕作品考年三题》中认为曹丕于建安二十年初作《柳赋》,并命刚刚途经孟津的王粲同作。可从。
《三国志·魏书·钟繇传》裴注引《魏略》:“后太祖征汉中,太子在孟津,闻繇有玉玦,欲得之而难公言,密使临菑侯转因人说之。繇即送之。太子与繇书曰:‘……近见南阳宗惠叔称君侯昔有美玦,闻之惊喜,笑与抃俱。当自白书,恐传言未审,是以令舍弟子建因荀仲茂转言鄙旨。乃不忽遗,厚见周称,邺骑既到,宝玦初至,捧跪发匣,烂然满目。’”可知曹丕作书钟繇是在其驻孟津之时。
又《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注引《魏略》:“其后大将军西征,太子南在孟津小城,与质书曰:‘……方今蕤宾纪辰,景风扇物,天气和暖,众果俱繁……今遣骑到邺,故使枉道相过。”《文选》卷四十二载《与朝歌令吴质书》有“五月十八日,丕白”句。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载丕《孟津诗》,当亦作于此时。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定丕为魏太子,丕开始写作《典论》。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冬十月……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建安)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裴注引《魏略》:“太祖不时立太子,太子自疑。是时有高元吕者,善相人,乃呼问之,对曰:‘其贵不可言。’……后无几而立为太子。”
《三国志·魏书·崔琰传》:“魏国初建,拜尚书。时未立太子,临菑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于外。唯琰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
《三国志·魏书·毛玠传》:“时太子未定,而临菑侯植有宠。玠密谏曰:‘近者袁绍以嫡庶不分,覆宗灭国。废立大事,非所宜闻。’”
《三国志·魏书·邢颙传》:“初太子未定,而临菑侯植有宠,丁仪等并赞翼其美。太祖问颙,颙对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愿殿下深重察之。’”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廙、杨修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三十载卞兰《赞述太子赋》:“伏惟太子研精典籍,留意篇章……窃见所作《典论》及诸赋颂,逸句烂然,沈思泉涌,华藻云浮。”《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引《魏书》:“帝初在东宫,疫疠大起,时人凋伤,帝深感叹,与素所敬者大理王朗书曰:‘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疫疠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故论撰所著《典论》、诗赋,盖百余篇。’”又引胡冲《吴历》:“帝以素书所著《典论》及诗赋饷孙权,又以纸写一通与张昭。”
曹丕在大疫之时有感于生之有限,而作《典论》言其为文立名之意,故《典论》大约成于是年大疫前后。陆侃如认为此书未必一时所作,甚是。宋战利在《曹丕作品考年三题》一文中对《典论》的成书过程进行了较为精简的考证,认为其书写于建安十八年至二十四年之间,且在黄初时期有所增补,其论可从。《隋书·经籍志三》著录《典论》五卷。据考,《典论》原有《奸谗》、《内诫》、《酒诲》、《自叙》、《论文》等篇目,至今可见全文的只有《论文》、《自叙》二篇。
《典论·论文》被认为是中国文学理论史上第一篇系统论述文体与文学创作的专文作品,提出了崭新的文学观念、崭新的文学准则以及崭新的文学尺度。曹丕在作品中对文学的意义与作用作了极高的评价,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作文不朽,这不仅彰显了建安时代文学价值的高扬,亦生动体现了曹丕对于超越生死的一种永恒性思索,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还提出了“文气”的概念,并认为文气是一种客观之存在,“不可力强而至”,并对创作者的个性与偏重给予充分的包容。《典论·自叙》部分则比较详细地记叙了曹丕早年与中年的生平经历,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曹丕撰徐、陈、应、刘集,作《又与吴质书》。是年丕中子仲雍卒。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注引《魏略》载曹丕建安二十三年《又与吴质书》:“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同舆,止则接席,何尝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已分,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
曹丕中子卒,丕作有《曹仲雍哀辞》。辞曰:“曹喈,字仲雍,魏太子之中子也。三月生而五月亡。”上年十月曹丕为太子,建安二十五正月曹操卒,丕嗣位为丞相、魏王。哀辞中称丕为“魏太子”,哀辞当作于本年或明年五月,暂系于此。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西曹掾魏讽反,曹丕诛魏讽等数十人,作《与钟繇书》、《答王朗书》。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世语》:“大军未反,讽潜结徒党,又与长乐卫尉陈祎谋袭邺,末及期,祎惧,告之太子,诛讽,坐死者数十人。”
《三国志·蜀书·尹默传》裴注引《魏略》:“(宋仲子)子与魏讽谋反,伏诛。魏太子答王朗书曰……”
《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十一月,关羽西保墨城,兵皆解散……十二月,孙权军攻杀关羽,权遂定荆州。”《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四年裴注引《魏略》:“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王以权书示外曰:‘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邪!’”《武帝纪》又载:“(建安二十五年)正月,至洛阳。权击斩羽,传其首。”《三国志·蜀书·关羽传》裴注引《吴历》:“权送羽首于曹公,以诸侯礼葬其尸骸。”《三国志·魏书·钟繇传》裴注引《魏略》:“孙权称臣,斩送关羽,太子书报繇,繇答书曰:‘……顾念孙权了更妩媚。’太子又书曰:‘……孙权之妩媚,执书嗢噱不能离手。’”权以十月上书自效,羽以十二月被害,正月传首洛阳,丕两书当作于建安二十四年末或二十五年(黄初元年)初。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洛阳病卒;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丕嗣位为丞相魏王。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阳……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裴注:“《世语》曰:‘太祖自汉中至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祠,而树血出。’《曹瞒传》:‘王使工苏越徙美梨,掘之,根伤尽出血。越白状,王躬自视而恶之,以为不祥,还遂寝疾。’”
《世说新语·贤媛》:“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至山陵亦竟不临。”
《后汉书·献帝纪》:“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子丕袭位……三月改元延康。”
延康元年(220年),曹丕赏赐诸侯王将相等,遣使者循行郡国。诛丁仪、丁廙兄弟。称帝,作《短歌行》、《喜霁赋》、《报王朗》等。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裴注引《魏书》:“辛亥,赐诸侯王将相已下大将粟万斛,帛千匹,金银各有差等。遣使者循行郡国,有违理掊克暴虐者,举其罪。”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裴注引《魏略》:“及太子立,欲治仪罪,转仪为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乃对中领军夏侯尚叩头求哀,尚为涕泣而不能救。后遂因职事收付狱,杀之。”植亦忿恨而不能救,作《野田黄雀行》抒发悲愤之思。黄节《曹子建诗注·野田黄雀行》:“植为此篇,当在收仪付狱之前,深望尚之能救仪,如少年之救雀也。”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太祖崩,嗣位为丞相、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六月辛亥治兵于东郊,庚午遂南征。秋七月……甲午军次于谯,大飨六军及谯父老百姓于邑东。冬十一月……丙午行至曲蠡,汉帝以众望在魏……奉玺绶禅位……乃为坛于繁阳,庚午王升坛即阼……改延康为黄初……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
《本纪》载曹丕此年作品较多,据陆侃如统计考证共二十九篇,其中诗歌可考者只有《辞许芝等条上谶纬令》所附六言诗一首,其他不敢断定。张可礼认为《短歌行》亦作于是年前后,《乐府诗集》引《古今乐录》:“王僧虔《技录》云:‘《短歌行》“仰瞻”一曲,魏氏遗令,使节朔奏乐,魏文制此辞,自抚筝和歌。歌者云“贵官弹筝”,贵官即魏文也。此曲声制最美,辞不可入宴乐。’”张可礼推测曹丕《短歌行》是写曹操卒后,诗曰:“翩翩飞鸟,挟子巢栖。我独孤茕,怀此百离。忧心孔疚,莫我能知。人亦有言,忧令人老。嗟我白发,生一何早。长吟永叹,怀我圣考。曰仁者寿,胡不是保!”曹丕思念曹操之情甚切,殆作于操葬后不久。丕又作有《喜霁赋》。据谷阳的考证,《初学记》卷二引《魏略·五行志》:“延康元年,大霖五十余日,魏有天下,乃霁,将受大禅之应也。”丕赋云“厌群荫之至愿,感上下之明神”,显然是就准备受禅而言。据此,赋当作于延康末,将即帝位之日。
是年三月,谯现黄龙,丕赐殷登谷三百斛。四月,饶安现白雉,丕赐田租。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初,汉熹平元年,黄龙现谯,光禄大夫桥玄问太史令单飏:‘此何祥也?’飏曰:‘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内黄殷登默而记之。至四十五年,登尚在。三月,黄龙见谯,登闻之曰:‘单飏之言,其验兹乎!’”裴注引《魏书》:“王召见登……赐登谷三百斛。”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夏四月丁巳,饶安县言白雉见。”裴注引《魏书》:“赐饶安田租,渤海郡百户牛酒,大酺三日;太常以太牢祠宗庙。”
是年六月治兵,南征,驻军于谯。十一月,奉献帝为山阳公,追尊曹操为武皇帝。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六月辛亥,治兵于东郊,庚午,遂南征。”裴注引《魏略》:“王将出征,度支中郎将新平霍性上疏谏曰:‘……而今创基,便复起兵,兵者凶器,必有凶扰,扰则思乱,乱出不意。臣谓此危,危于累卵……’奏通,帝怒,遣刺奸就考,竟杀之。既而悔之,追原不及。”许是因为此事,曹丕心有不安,故于七月作《敕尽规谏令》。《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引令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
《三国书·魏书·文帝纪》:“(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于太庙,致胙;封公之四子为列侯。追尊黄祖太王曰太皇帝,考武王曰武皇帝,尊王太后为皇太后。”
曹丕集经典,遣郑默删定旧文;又诏儒缪袭等撰述经传,成书《皇览》。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
《史记·五帝本纪》唐司马贞索引:“《皇览》,书名也。记先代冢墓之处,宜皇王之省览,故曰《皇览》。是魏人王象、缪袭等所撰也。”
《隋书·牛弘传》引牛弘《请开献书之路表》:“魏文代汉,更集经典,皆藏在秘书、内外三阁,遣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时之论者,美其朱紫有别。”
《皇览》乃三国魏文帝时刘劭、王象、桓范、韦诞、缪袭等奉敕所撰,撰集经传,分门别类,共四十余部,八百余万字。供皇帝阅读,故称为“皇览”。原书隋唐后已失传。据《魏略》著录,《皇览》分四十余部,每部有数十篇,共八百余万字。清人孙冯翼辑出佚文一卷,仅存冢墓记等八十余条,不及四千字,收入《问经堂丛书》。宋代王应麟《玉海》称“类事之书,始于皇览”,是中国类书的始祖。《皇览》以后,历代相继仿效,依据皇家藏书纂修巨型类书。体例对后世的《四部要略》、《艺文类聚》、《永乐大典》等类书的形成和发展影响很大。
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颁察举制度;并作诏令鲁郡修孔子庙,庙外广建室屋以居学者。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记载:“(黄初)二年春正月……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辛巳,分三公户邑,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壬午,复颍川郡一年田租。改许县为许昌县。以魏郡东部为阳平郡,西部为广平郡。”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记载曹丕:“诏曰:‘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者也。遭天下大乱,百祀堕坏,旧居之庙,毁而不修,褒成之后,绝而莫继,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蒸尝之位,斯岂所谓崇礼报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
是年,曹丕赐甄后死。明年,立皇后郭氏。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二年)六月……丁卯,夫人甄氏卒。”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癸未,追谥母甄夫人曰文昭皇后……(太和元年)辛巳,立文昭皇后寝庙于邺。”
《三国志·魏书·甄后传》:“践阼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太和元年……四月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又尝梦见后,于是差次舅氏亲疏高下,叙用各有差,赏赐累钜万。”
《三国志·魏书·郭后传》裴注引《汉晋春秋》:“初,甄后之诛,由郭后之宠;及殡,令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卷二十九《周宣传》:“文帝问宣曰……‘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宣对曰‘天下当有贵女子冤死。’是时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闻宣言而悔之,遣人追使者不及。”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九月)庚子,立皇后郭氏。”
《三国志·魏书·郭后传》:“黄初三年,将登后位,文帝欲立为后,中郎栈潜上疏曰:‘……圣哲慎立元妃,必取先代世族之家……若因爱登后,使贱人暴贵,臣恐后世下陵上替,开张非度,乱自上起也。’文帝不从,遂立为皇后。”裴注引《魏书》:“后自在东宫,及即尊位,虽有异宠,心愈恭肃,供养永寿宫,以孝闻……性俭约,不好音乐。”
黄初三年(222年),曹丕作《禁诽谤诏》、《伐吴诏》、《诏责孙权》诸书。
《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文帝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者滋甚。帝乃下诏曰:‘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按,黄初三年有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诬告曹植,植诣京都,陈诬告之罪,后诏令复国。曹植作《自戒令》:“吾昔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获罪圣朝。身轻于鸿毛,而谤重于泰山。赖蒙帝主天地之仁,违百僚之典议,赦三千之首戾,反我旧居,袭我初服。云雨之施,焉有量哉!反旋在国。”曹丕作《禁诽谤诏》大致时间亦在此时,此二者可互相参照见义。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十月)孙权复叛。复郢州为荆州。帝自许昌南征,诸军兵并进,权临江拒守。”曹丕《伐吴诏》应作于此时。《三国志·吴书·吴主传》:“魏乃命曹休、张辽、臧霸出洞口,曹仁出濡须,曹真、夏侯尚、张郃、徐晃围南郡。权遣吕范等督五军,以舟军拒休等,诸葛瑾、潘璋、杨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须督拒仁。时扬、越蛮夷多未平集,内难未弭,故权卑辞上书,求自改厉……文帝报曰……”裴注引《魏略》载《诏责孙权》。
黄初三年,曹丕所作书诏较多。除上文所提诏书外,丕还作有《取士勿限年诏》、《报吴主孙权》、《抚劳西域奉献诏》、《禁妇人与政诏》、《终制》、《答中山王献黄龙颂诏》、《诏答吴王》、《又报吴主孙权》、《救豫州禁吏民往老子亭祷祝》、《毁高陵祭殿诏》等。
黄初四年(223年),曹植、曹彪、曹彰朝京都,与曹丕欢饮。六月,任城王彰卒于京都。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都。”裴注引《魏氏春秋》:“是时待遇诸国法峻,任城王暴薨,诸王既怀友于之痛。植及白马王彪还国,欲同路东归,以叙隔阔之思,而监国使者不听。植发愤告离而作诗曰:‘谒帝承明庐……”可知朝京都者至少曹植、曹彰、曹彪三人。
《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传》:“四年,朝京都,疾薨于邸。谥曰威。”裴注引《魏氏春秋》:“初,彰问玺绶,将有异志,故来朝不即得见,彰忿怒暴毙。”又《世说新语·尤悔》:“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曹丕猜疑之心如是。
黄初五年(224年)四月,曹丕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穀梁博士。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穀梁博士。”又《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裴注引《魏略》:“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黄初元年之后,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补旧石碑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申告州郡,有欲学者,皆遣诣太学。太学始开,有弟子数百人。”
黄初五年、六年(224年、225年)曹丕两次征吴,作《至广陵于马上作》诗。
关于黄初五年曹丕征吴的记载,《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八月为水军,亲御龙舟,循蔡、颍,浮淮,幸寿春,扬州界……九月,遂至广陵……冬十月乙卯,太白昼见,行还许昌宫。”
关于黄初六年曹丕征吴的记载,《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三月,行幸召陵,通讨虏渠。乙巳,还许昌宫……辛未,帝为舟师东征。五月戊申,幸谯……八月,帝遂以舟师自谯循涡入淮,从陆道幸徐。九月,筑东巡台。冬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戎卒十余万,旅旗数百里。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还……十二月,行自谯过梁。”
又《三国志·吴书·吴主传》黄武四年裴注引《吴录》:“是冬魏文帝至广陵,临江观兵,兵有十余万,旌旗弥数百里,有渡江之志,权严设固守。时大寒冰,舟不得入江,帝见波涛汹涌,叹曰:‘嗟乎!固天所以隔南北也!’遂归。孙韶又遣将高寿等率敢死之士五百人,于径路夜要之,帝大惊。寿等获副车羽盖以还。”
侯康《三国志补注续》:“《艺文类聚》卷十三引《江表传》曰:魏文帝出广陵,欲伐吴,临大江叹曰:‘吴据洪流,且多粮谷,魏虽武骑千队,无所用之。’乃还。”
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载丕《至广陵于马上作》诗。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魏书》载帝于马上为诗曰……”
潘眉《三国志考证》卷一:“李吉甫云:广陵在江都县北四里,州城正直其上,大江西北自六合县界流入,南对丹徒之京口,旧阔四十里。文帝诗曰:‘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杭。’正谓此处也。”《百三家集》张溥注:“僧皎然云:‘魏文军至扬子,见洪涛浪汹,叹曰:“固天所以隔南北也!”赋诗而还。魏文集无此诗,且魏文雄才智略,本非庸主,如何有此示弱于孙权,取笑于刘备?陈寿谬矣。’按寿正史但云引还,不言赋诗。《魏书》注载此诗,未尝示弱也。岂‘客子常畏人’邪?《杂诗》,《魏书》不载。”陈寿不写赋诗,按理是史书取舍之处,本不必作实,然而僧皎然云丕临江作诗之事不知据于何典,且魏文集无此诗,现存疑。
黄初六年(225年)十二月,曹丕自谯往梁,过雍丘,至曹植宫,作《诏雍丘王植》,赐曹植衣。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帝东征还过雍丘,幸植宫,增户五百。”《初学记》:“曹植表称诏曰:皇帝问雍邱王,先帝昔尝非于汉室诸帝,积贮衣服,使败于函箧之中。遗诏以所服衣被赐公王卿官僚诸将。今以十三种赐王。”
黄初七年(226年),曹丕还洛阳,病卒。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七年春正月,将幸许昌。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帝心恶之,遂不入。壬子,行还洛阳宫……五月丙辰,帝疾笃……丁巳,帝崩于嘉福殿,时年四十。六月戊寅,葬首阳陵。”裴注:“《魏书》曰:殡于崇华前殿。《魏氏春秋》曰:明帝将送葬,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乃止。”《三国志·魏书·朱建平传》:“文帝为五官将,坐上会客三十余人。文帝问己年寿,又令遍相众宾。建平曰:‘将军当寿八十,至四十时当有小厄,愿谨护之。’……文帝黄初七年,年四十,病困,谓左右曰:‘建平所言八十,谓昼夜也,吾其决矣。’顷之果崩。”又《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后生明帝,李贵人生赞哀王协,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礼,苏姬生邯郸怀王邕,张姬生清河悼王贡,宋姬生广平哀王俨。”
有关曹丕的著录,《隋书·经籍志四》:“《魏文帝集》十卷,梁二十三卷。”严可均《全三国文》载《愁霖赋》、《喜霁赋》、《济川赋》等一百六十六篇;诗歌方面,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载《短歌行》、《秋胡行》、《善哉行》等四十四篇。
《隋书·经籍志》又列有“《海内士品》一卷(不著撰人)……《列异传》三卷,魏文帝撰……《士操》一卷,魏文帝撰……《皇博法》一卷(不著撰人)”。《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均著录曹丕的《海内士品》及《皇博经》,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以为丕父名操,《士操》当即《士品》的误传,而《皇博经》或《皇博法》当即《皇览》的一部分。两《唐志》又以《兵书要略》为丕作,与《隋志》异。《文心雕龙·谐》又有“魏文因俳说以著笑书”的记载,姚振宗以为即邯郸淳《笑林》,可从。
参考文献
张可礼:《三曹年谱》,齐鲁书社1983年版。
刘知渐:《建安文学编年史》,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
徐坚:《初学记》,中华书局2004年版。
章樵:《古文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
魏宏灿:《曹丕集校注》,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陈寿著,裴松之注,卢弼集解,钱剑夫整理:《三国志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夏传才等:《三曹七子之外建安作家诗文合集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徐晓)
[1] 洪顺隆:《论曹丕的出生年代——与大陆学者杨栩生〈曹丕生年一辨〉商榷》,《许昌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