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 早期美国清教诗歌
第一章 北美殖民地诗歌的清教史观[1]
诗歌是人们关注生命、表达希望、传承文化最富有想象力的表现形式。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诗歌也不例外,它体现了早期北美移民丰富的想象,表达了他们对上帝的敬畏、对生命的期盼、对成功的追求和对文化的眷念。然而,由于受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受清教主义思想的束缚,早期美国诗歌也随之有了特殊的局限性。尽管早期新英格兰移民创作了大量的诗歌,而且选择了一些既适合当时读者的阅读情趣又符合清教主义说教写作目的的方法[2],但是他们却无法创作出纯粹意义的文学作品。北美殖民地也始终没有养育出能够与斯宾塞(Edmund Spenser)、锡德尼(Philip Sidney)、邓恩(John Donne)、弥尔顿(John Milton)等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人相媲美的北美诗人。
论其原因,首先是早期北美殖民者对诗歌及其作用的理解不同。他们不接受诗歌“寓教于乐”的传统思想。古罗马诗人贺拉斯(Horace)认为:“诗人既要让人受益又得给人喜乐,换言之,他的语言既能让人感到喜悦又能给人以生命的意义。”[3]然而,早期新英格兰移民大都是清教徒。他们把自己当作“上帝的选民”,把新英格兰地区看成上帝恩赐他们的“应许之地”,而他们移民北美的选择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上帝的“计划”。在实现这一神圣计划的过程中,这些清教徒发现诗歌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或称“教化”(edification)形式,因为它不但可以开启人们的想象而且能够给正在开辟“新世界”的殖民者注入一种不断进取的精神力量。
其次是早期北美殖民地诗人受清教主义移民传教目的的驱动。早期新英格兰移民需要与天斗、与地斗,还需要与充满敌意的土著印第安人斗。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情趣去琢磨纯粹意义的文学创作,因此他们的诗歌多为叙事诗,或者称“历史纪事诗”(histories)。显然,早期北美殖民地诗歌的记叙元素多于抒情元素,因为这个时期文学创作的目的是“为了传教或者回答当时涉及政治、社会或者经济方面的实际问题”[4],是为了宣扬“新世界”的新颖和奇妙,以吸引更多的人移民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