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社会建设的九大任务和三个阶段
社会建设是总体布局中的一大建设,显然不仅仅是民生事业、社会管理等能包含的,任务十分艰巨。这里结合前面提出的社会建设具体九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围绕社会体制改革完善和社会结构优化调整,简要勾勒中国社会建设今后的主要任务。具体实施尚需随着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践进行确定。
(一)社会建设九个方面的任务
1.着力改善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主要包括就业、收入分配、住房、社会保障等。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发挥全社会力量,千方百计扩大居民就业,确保公平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尤其要打破体制内与体制外的过大差距。住房方面要根据人口流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住房供应规模,大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法,加快建设统筹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业有所就、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持续增强社会各阶层成员向上流动的社会适应能力基础。
2.加快推进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今后要加大力度,改革和完善基本服务提供的体制机制,大力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作用,既要通过“政府保基本”,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更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化途径满足全体成员的多层次需求;全力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按照行政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原则,不断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体制,建立新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使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各类人群。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和完善资源机会在政府、企业、社会三者间的公平分配制度和体制机制,实现劳有所得、藏富于民、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要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量的比重,积极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调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同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与收入倍增富民计划同步的长效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中下层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不断壮大社会中产阶层规模;既要建立领导干部收入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要保护广大中下层社会成员的合法收入、合法财产和产权。
4.加强城乡社区自治
城乡社区是社会建设的基层实体,承载着居民的多种基本权利。城乡社区建设的目标是建成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改善基层社区自治机制,提升居民自治能力,达致睦邻友好、相扶共照、和谐相处。要按照实际情况,科学地规划和确定街道、社区的管辖边界与规模。理顺社区与政府的关系,按照经济社会职能的分离,重新确定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明确职能职责、权责关系、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和谐相处的方式方法,着力建立不同形态社区的内部融合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驻区的社会组织和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共建单位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社区联合议事机构,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的民主决策功能,真正实现“民生促民主,民主促和谐”的局面。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服务站,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构建好社区居民互动共享的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公共服务。要把基层社区构建成充满生机活力、人际关系融洽、成员归属感强、责任感重的现代版“熟人社会”。
5.加快发展社会组织
全社会要树立政社合作的理念,逐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者职能分开、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建,有序释放政府过多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社会自治、应对风险、化解矛盾,以及弥补政府不足、降低行政成本的社会建设主体之一。大力改革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举,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成立程序,全面推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分类发展、功能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监管,尤其要建立和发挥第三方评价监督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机制;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各自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项基金、搭建孵化平台等方式,努力解决社会组织运营的实际困境。切实淡化官办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和意识形态倾向,努力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化程度和自治功能,确保枢纽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正向功能。切实转变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大量行业性协会的职能,使之充分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既要发挥社会中产阶层在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中的作用,又要通过社会组织的发展以提升和壮大中间阶层的规模,真正实现中产阶层与社会建设的互构推进。
6.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现代社会管理本质上是以应对社会风险、维护公共秩序为核心,以人本化服务为先导,寓管理于服务,实现公民自我管理为主的社会治理格局。全社会要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尤其要有效改变政府对社会管理事务全包全揽、管紧管死的局面,通过管理的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协同治理,重点发挥社会中间阶层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一套能够覆盖各类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关涉群众权益问题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调处等机制建设;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强化各类安全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探索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社会主体依法司职,各负其责;实现常态管理,加强社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长效体制机制建设。培养专业化的管理队伍,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改革管理方式,推进科学管理、信息化管理,同时规范摄像头等社会治安技防手段的使用,按照管理辖区人口比例,合理配置公安警察队伍,使警力下沉到基层。
7.建立健全社会规范
以诚信体系和社会文明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规范。积极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严格执法,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廉洁诚信政府。积极开展全民道德诚信教育、民主法治教育、公民意识教育,以及就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敬业精神培育等,努力提高现代人的文明素养,政府率先、干部垂范,法治为准、强化他律,德治为本、完善自律,建立诚信社会。以富有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和传统美德,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信用网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倡导文明出行、规范行车、净化环境、合理消费,促进公共安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秉着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原则,培养公民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和心态;发展和完善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援助服务,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高危人群心理干预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社会极端行为。
8.加快改革社会体制
中国现行的社会体制多数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来的,是为计划体制服务的。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还没有改革成功的社会体制并行,很不协调,这也是目前许多经济社会矛盾产生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推进社会建设,必须以社会体制改革为中心环节和突破口,不断改革和完善人、财、物的资源机会配置体制:一是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定位和功能,发挥“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市场调节”的各自作用,要像当初经济改革那样,政府要向社会简政放权,开放社会空间。二是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改变政府长期以来对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大包大揽的局面,放宽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参与兴办交通、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三是要改革公办的科学、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调动这类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办好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中间阶层民主参与的作用,让群众成为社会建设决策、社会改革的主体,切实改变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五是要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公共财政投入“重经济、轻社会”和“上强下弱”的局面。六是打破束缚各阶层成员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大领域交互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尤其要拆除体制内与体制外的流动壁垒,确保社会成员依据自身能力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合理流动;还要解决政府对基层服务投入不足(缺位)、基层管控干预过多(越位)的双重困境,改变社会民主参与不够、能力不足、市场资源整合不力等状况。
9.调整优化社会结构
构建一个合理开放的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的社会结构,这是社会建设最重要、最核心的任务,也是中国第二轮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社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质就是社会阶层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本质上就是中产阶层的发展壮大。壮大中产阶层队伍,需要在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方面努力扩展社会中下层向上流动的通道,进一步促进社会流动。积极开发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盘活中产阶层发育的人力资本,提高现有二、三产业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广开二、三产业就业渠道,通过就业结构调整,不断促进职业结构趋向高级化。
世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表明:现代化社会的主体人群是中产阶层,现代社会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拥有最多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的群体是极少数,拥有这些资源最少的群体也是极少数,中产阶层是这个橄榄形社会占大多数的主体人群。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国家,中产阶层应该占总就业劳动人口的40%左右,工业化后期的国家中产阶层应在50%以上,才能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这个国家才能平衡、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课题组测算,当今中国的中产阶层的相应占比为28%~30%,离建成橄榄形社会结构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改革,加快发展壮大中产阶层,这是我国下阶段进行社会建设的战略性任务。
(二)社会建设发展的三个阶段
结合中国目前的基本国情,中国社会建设未来的发展将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也就是我们目前正在做的,即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要求解决的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建设做起,着力解决好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社保难、住房难、养老难等基本民生问题,并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入手,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遏制社会冲突,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十七大”以来正在大力推进,很有成效,顺乎民意,赢得了民心。“十二五”期间,如果能把保障改善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两件大事做好,我国社会建设就上了一个台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前进了一大步。
第二阶段,要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新型的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拓宽社会流动渠道,大力推进发展壮大中产阶层,构建一个合理、开放、包容的社会结构,使之与经济结构相协调。构建一个合理开放的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的社会结构,这是社会建设最重要、最核心的任务。我们常说现在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关键时期的关键工作就是要通过社会建设,特别是通过社会体制改革构建好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中国现行的包括社会事业在内的社会体制,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要推进社会建设,就一定要进行社会体制改革。要像当年搞经济建设先搞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先搞社会体制改革。如果不下决心搞社会体制改革,社会建设是搞不成的。如果不搞户籍体制改革,不破解城市二元体制,城市就不可能一体化,城乡更不可能一体化,许许多多积累多年的社会问题就解决不了。就业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和社会事业体制都要逐步进行改革,形成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相配套的社会体制。“十二五”“十三五”将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最关键时期,社会体制改革这一关过好了,中国的社会建设就会走上康庄大道,就会像经济建设那样突飞猛进。而如果不进行或延缓社会体制改革,或者说社会改革不成功,那现在的许多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就会长期拖下去,成为现阶段发展的陷阱。所以下一个十年,是中国的社会体制改革、社会建设最关键的时期。
第三阶段,2020年以后,经过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流动渠道更加畅通,社会组织广为发展,社会结构更为优化,形成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经济结构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结构,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就实现了。
当然,这三个阶段的划分是相对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未来的实践过程将会是互有交叉地进行,只是在第一个阶段凸显第一方面的工作。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地区,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将有不同的做法。正像经济建设一样,搞好社会建设,建设社会现代化,是一个新领域,还需要我们“摸着石头过河”,这也是我们今后5年、10年、2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伴随社会建设的深入实践,社会现代化终会实现,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