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与历史(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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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布政使安宁的官买、商买过程不同论

吴炜对“商买”和“官买”的不同作了初步分析,但他只注意到两种购买行为的不同结果。至于两种购买过程是不是两样这一问题他并未提及。如此造成的印象是他以为官买之所以有害于商米的供应量,不过是因为官买规模大。还有其他的一些官僚考虑到官买的过程,提出官买、商买过程不同论。因为篇幅有限,在此只提讲得比较详细的江苏布政使兼管浒墅关监督安宁乾隆九年的论据这一个例子。乾隆九年,王教授算出的长江三角洲31年移动平均米价已继续上升到每石1两5钱5分。298 安宁提出一个问题,说如果采买制度之唯一的毛病是购买额过高,为什么连续不断地通过湖墅税关的长江商船把江西、湖广三省的米运到江南的行为,从来没有导致米价涌贵呢?无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正确与否,安宁的答案对官买过程表示出深刻的怀疑态度。他说:

良由商贾贱糴贵粜,各有权衡,非若官买之期在必得也。况奏明奉旨委官拨帑,则已树之风声矣。委官到境,亲友长随挟不切己之资,作不谙练之事,则又远逊商贾矣。况更欲从中侵肥,先自声言米贵,则彼牙侩者反肯贱售耶?产地因官买而不肯贱售,则产地之米贵,产地既贵,则商贾不前而邻省之米亦贵,理势然也。故奴才以为米价之贵,由官买之声势使然,非仅官买之过多也。

他得出结论说:

总之,米谷之流通当顺其自然。商贾权衡子母非不为利,然而云集于江广而市价不昂。官买未及商贾百分之一而米价顿长者,非自然之势也……(下略)。299

安宁对官方采买队的描述足以值得相信吗?评价以前,我们不但必须看一下上下文,更必须知道这篇奏折的背景以及安宁这次上奏的目的。虽然苏松31年移动平均米价表明的长期趋势,除了六个年份价额不变外,从雍正三年到乾隆三十二年(1725—1767)一直保持着年复一年的增长,但是王教授算出的18世纪40年代苏州府年度米价(annual price)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乾隆八年,乾隆九年比八年低达5分。300 乾隆八年闰四月,朝廷听从激进派的警告,暂停采买。大学士和九卿的咨询意见是非常严格的。乾隆皇帝已经下了谕旨,为了防止粮食价格持续增长,要暂时禁止地方有司委派人员到外省去买谷,也要暂停通过销卖监生头衔换谷以提高储备水平的尝试,但“常平原额(原来的2800万石左右的定额——引用者)固不可缺”。301 大学士和九卿建议的实施方案还要彻底,他们说每次州县有司必须动用常平仓储备的一部分来平粜或赈济灾民,如果原额之外的捐监谷足够应用,动用以后不要买补。如果需要动用原额以内的谷石,甚至有将原额全行动用者,除临时通融酌济之外,应将动用额数先行报部,其粜价银两亦暂贮司库。

几时买补的决策,其责任由每省督抚承当。他们得:

恪遵谕旨,从长妥计,因时筹划。如有前项额谷未买,适当本地年岁丰稔之后,米价平减,农有余粟,再将前项粜价存贮银两,不拘谷石定数,陆续买补。302

在安宁上奏的乾隆九年(1744)春天,暂停采买政策实行不及一年而米价已少少平减,但“非向时之平价也”。安宁得出的结论是,新政策正在开始奏功,千万不要继续买补。为什么呢?近几年的高价有利于江广三省地主等有米之人,因为“贵粜之利,百姓尚在未忘”,所以他们观望居奇,好像试图使刚出现的趋势逆转。所求解决的难题如下:一方面,“采买非多停数年不可”;另一方面,常平仓为备荒关键机构,不可以无限期地停止所有的补充措施以致储备一空二虚。303 乾隆八年暂停捐监收谷和委派人员到外省买谷的谕旨所用的根本逻辑不过是数量上的:两种行为之所以使谷价昂贵,是因为它们都从商业流通的范围撤回过量谷物。304 安宁想提倡对地方有司来说最简便的补充手段,即按比较合乎实际的公道价格售卖监生头衔换谷,他更进一步想建议江西督抚已经提倡的彻底改革:以这个简便方法代替令人头疼的买补过程。305 因此,他需要提出理由来证明,虽然买补和捐监都导致谷物在官仓的收贮,但只有前者会使市场米价腾贵。他所提出的论据一方面把捐监之人描画为具有经济合理性的追求最大利润者。据安宁所言,他们一般不从市场那里撤回谷物来购买监生头衔,因为他们自己存有余谷,“不输之官者,未必不囤之家以待重价”。间或有人买谷捐监,其购买行为跟安宁所描画的商贾行为相似,一定会权衡损益,“必不肯用贵价以博虚名”。306 另一方面,安宁也如上刻画了官方采买队的肖像,把他们描画为不称职的购买者,与商贾形成对照。我们学历史的人看这样的史料,必须联想到西方人听自己国家的政治家发表施政演说。我们知道,政治演说内容的取舍标准不在于真实与否,而在于有没有说服力。安宁对官方采买队的批评貌似有理,然而在多大程度上是对的,我们很难依靠同类的史料予以确定。